校门诊医疗卫生服务

上传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公共卫生管理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卫生服务中心(校门诊),涵盖全科医学科、中医康复科(包含针灸治疗)以及专业的护理组。此外,中心还配备有化验室、心电图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等医疗设施,并设有医保咨询室、收费室和药房等服务窗口。该服务中心在珠海校区内提供服务,包括基础医疗诊疗、公共卫生管理、门诊医保费用报销及全方位医疗保障等。

一、普通门诊统筹

(一)门诊统筹签约:在校职工及在校师生医保参保人员需在我市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例如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定一家进行签约(通常情况下,在校职工及在校师生倾向于选择校门诊作为签约机构)。签约流程可通过现场办理或线上操作完成,具体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即社会保障卡)前往医校门诊进行办理。应届新生在入学体检时统一收集资料,统一办理。

(二)医疗费用的联网结算:根据珠海市医保政策,已签署协议的在校职工及在校师生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产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若符合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相关规定,将完全被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此外,珠海市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对于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以及学生和未成年人,根据不同的医院等级和参保时长,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例如,对于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至40万元不等,具体取决于连续参保缴费的时间长度。在职职工享有80%的报销比例,退休职工则享受85%的报销比例。若已签约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报销比例将额外提升5个百分点。(完成第一步后,您仅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即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前往门诊就诊,即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便捷服务。)

(三)转诊管理:参保人员若因病情需转诊至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事先获得签约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同意。转诊有效期为30天,若病情持续需继续转诊或有效期内需变更医疗机构,则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转诊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不受起付线限制,由统筹基金承担70%,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3500元。居民(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同样不受起付线限制,由统筹基金支付50%,支付上限(包括个人自付部分)为1500元。除非紧急或抢救情况,未经转诊直接前往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将不予报销。(转诊流程应遵循以下规定:首先,患者应前往校门诊进行初步诊疗,并由校门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转诊单并进行备案。随后,患者需携带转诊单前往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并在治疗结束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报销。)

(四) 急救与抢救: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急救和抢救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比例赔付,并计入住院费用累计。此时无需转诊手续,报销详情可咨询入住医疗机构。(门诊急救与抢救费用已包含在住院医疗费用累计中,转诊手续可免。详细信息请咨询医疗机构。)

二、门诊共济

(一)门诊共济服务签约流程: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因门诊急救和抢救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依照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进行赔付,并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的累计总额。在此情形下,转诊手续不是必需的。有关报销的具体事宜,参保人员可向所入住的医疗机构进行咨询。(门诊急救与抢救费用已包含在住院医疗费用累计中,转诊手续可免。详细信息请咨询医疗机构。)

珠海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医院清单(右图)


image.png(数据更新至2024年1月30日)

(二)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为提升就医便捷性,珠海市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门诊核准医疗费用可享受即时联网结算,依据最新规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报销比例高达80%,退休人员可达85%,且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无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依据医院等级而异,二级及以下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此外,医疗费用支付上限为3500元,涵盖签约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转诊的核准医疗费用。(已签署门诊共济协议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前往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就诊过程中,可享受联网报销的便捷流程,有效简化了烦琐的就诊备案手续,无需再单独前往校门诊进行备案操作。)

(三)目前,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尚未涵盖门诊共济服务项目。

三、门诊特定病种

目前,我市为参保居民提供了68种门诊特定病种(职工医保涵盖66种),并制定了明确的费用支付政策。根据参考资料1,对于中额病种,基本医保在职职工的支付比例定为80%,退休职工享有85%的支付比例,支付限额在7200元至12000元之间。对于高额费用病种,支付比例亦为80%(退休职工为85%),其支付限额则依照住院年度支付限额的标准执行。对于门诊专项治疗(例如门诊血透、腹透等),支付比例和限额均遵循住院支付标准。

(一)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及待遇:

为方便市民检索信息,我们已提供二维码链接,市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及其相关待遇的详细信息。

(二)病种认定:

若参保人员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内的疾病,需向本市指定的门诊特定病种核准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详细的申请流程可参阅: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400MB2C92237L344218921100101)

(三)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完成病种认定程序后,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挑选1至3家(至少含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机构。同时,已签订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也将作为指定就医机构,但选择总数不得超过3家。

(四) 就医联网结算:在珠海市,参保人员在年度限额内的核准医疗费用无需设立起付标准,并且能够实现联网即时结算。例如,根据珠海市人社局的规定,参保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提升至每社保年度72万元,进一步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成本。

小病基本免费政策

(一)本政策之目的在于缓解职工因轻微疾病就医所承受的经济压力,特规定每位职工每年最多可享受十次小病基本免费服务。

(二)符合“小病基本免费”政策的条件包括:

1. 为高新区户籍居民,已加入珠海市医疗保险体系,并与高新区基层医疗机构签订门诊统筹合约的职工;

2. 在高新区政府设立的社区服务站(校门诊)接受治疗;

3. 接受治疗时使用的是国家基本药物;

4. 已与家庭医生团队(校门诊)签订合约。

(三)“小病基本免费”政策的结算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校门诊就诊并经过门诊统筹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将由校门诊直接全额减免,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十次减免。超出十次后,就诊费用将按实际金额收取。办理流程如下:职工在校门诊就诊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核实符合条件后,即可直接享受该政策,无需提前办理任何手续。

温馨提醒

对于非紧急抢救情况且未经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将实行与市内相同的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然而,在报销比例方面,将依照市内标准减少20%。此外,普通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被纳入支付范围。

为便利就医人员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事宜,可利用微信搜索“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进行在线办理。至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则请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操作。请就医人员务必依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就医流程的顺畅。

上述服务内容、相关要求、流程等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适时进行调整。

学校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全天候的医疗服务,以确保师生健康得到及时关注与照顾。服务电话为3621120和3683120,可随时拨打咨询或预约。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海华苑红楼,毗邻保卫处。

每日8:00至22:00为正常值班时间,期间提供常规医疗服务。22:00至次日8:00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可寻求急诊服务。

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服务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关注‘北师后勤’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我们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师生健康,如有任何需求或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